关于公布我省2014年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
商务标综合得分最高药品的通知
各药品相关企业:
根据《2014年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为保证限价工作的公开、透明,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现将我省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商务标综合得分最高的药品及其参考省份中标价格比对情况予以一并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范围:各竞价组商务标综合得分最高者。符合《方案》规定的低价、廉价、定点生产药品,不在公布范围内。
二、相关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标平台,查看商务标综合得分最高的药品及参考省份中标价格比对情况。
三、商务标综合得分最高的药品如在我省和山东等7个省份均无中标价格,企业应在招标平台填报该品规2010年以来在全国所有省份的最新中标价(不区分包装数量),同时上传相应的中标价格证明材料。
四、商务标综合得分最高的药品如出现中标后国家发改委或安徽省物价局价格调整的,须提供调整前后的物价文件和说明材料至我中心。
五、凡提供虚假中标价格证明材料者或者应提供未提供中标价格者,将依规严肃处理。
纸质材料递交时间:9月23日-9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2014年9月23日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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